一、依据标准
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GB/T 29490-2023,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以下简称“旧版标准”)。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认证转换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27号)要求,为保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有序实施,我们制定了《关于依据<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实施管理体系认证转换工作的通知》。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依据新版标准新申请的认证,以及持有依据旧版标准获得认证证书的转换。
三、时间安排
1.新版标准转换过渡期为2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司开始受理以新版标准为认证标准的认证申请或认证转换申请。
3.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司仍可按照客户选择,依据旧版标准受理认证申请并实施认证。2025年1月1日起,所有认证申请均按照新版标准受理并实施认证。
4.2025年12月31日后,我司对仍未完成换发新版标准的认证证书将做暂停或撤销处理。
四、初次认证申请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客户可自愿依据旧版或新版标准申请初次认证。2025年1月1日起,客户均应按照新版标准申请初次认证。申请初次认证的客户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详见我司《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http://www.gzxrz.com)。依据新版认证标准颁发的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依据旧版认证标准颁发的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通过新版标准转换后换发为有效期三年的认证证书)。依据新版标准申请的认证执行现行收费标准。
五、已获证客户证书的转换
(一)转换方式
对按旧版标准颁发认证证书的客户,可选择结合年度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提出认证转换审核申请,也可单独提出认证转换审核申请。
(二)认证转换申请
1.结合年度监督审核或单独实施认证转换审核开展认证转换的,客户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依据GB/T29490-2023国家标准实施管理体系认证转换申请表》(见附件)提出书面转换申请;
(2)认证转换后的体系文件及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
2.结合再认证审核开展认证转换的,客户需提交的申请资料详见我司《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http://www.gzxrz.com)。
(三)转换准备
客户应在申请转换前完成以下工作:
1.开展新版国家标准相关的培训;
2.识别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要求的不同,对管理体系及文件进行必要调整并予以实施。
(四)认证证书
对符合新版认证标准要求的,颁发/换发认证证书。通过年度监督和单独换版审核的新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书有效期一致,通过再认证审核实施换版的证书有效期为3年。颁发新版认证证书的同时,旧版认证证书作废。
六、联系方式
请广大客户关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认证转换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27号)的相关要求及本通知的内容,确保认证转换工作顺利完成。具体事宜可与我司联系。
电话:010-58690806
网站:http://www.gzxrz.com
国质信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