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春笋行动” 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
根据2019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山东各市、县市场监督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春笋行动”落实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
企业是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对标先进省份发现,山东省企业在创新能力上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表现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较少,企业拥有的核心知识产权数量不足等方面。为此,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重要支撑。“春笋行动”共提出10项具体措施,可以归纳为增强内生动力、促进聚集转化、聚焦精准服务、强化产权保护等4个方面。
为激发企业创新创造创业的内生动力,全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工作,大力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库和人才专家库,对初创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全链条的帮扶,到2020年,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企业达到250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600家。到2022年,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企业达到400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1000家,新增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0家。到2020年,山东省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企业达到2500家。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山东省各辖市政府出台了相应的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下面我们就具体来看一下,山东省是如何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进行奖励的!
山东省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汇总
济南市
济南市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2万元/家资助。
历城区对当年新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市中区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专利贯标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5万元扶持资金。
槐荫区认证为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的,给予最高5万元扶持。
长清区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3万元。
莱芜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4万元。
平阴区按照国家《企业知识产权规范》(CB/T29490-2013)标准内容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资助。
青岛市
青岛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按不高于2万元标准给予后补助。对通过贯标且获得国家级规范,优势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10万奖励,同一企业获得上述奖励时累计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标准。
崂山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高校、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科研组织,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市南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市北区依照青岛市进行奖励。
李沧区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城阳区对年度内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通过认证且企业同时至少拥有一项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的企业或者城阳区管辖区域内领取了本年度市级贯标奖励的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高新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胶州市对通过知识产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
平度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淄博市
高新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复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高青县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
桓台县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单位,给予5万元资金资助,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复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示范、优势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
临淄区对经省知识产权局批准的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区财政给予10万元专项资助,对未按照省知识产权局要求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验收的企业,该项资助予以收回。
周村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枣庄市
峄城区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完成外部认证,获得认证证书,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
东营市
利津县对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10万元的标准,对实施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经济技术开发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
烟台市
龙口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经济技术开发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
芝罘区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通过政府审核,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对认证成本费用给予实报实销,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资助范围。
潍坊市
潍坊市推行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标准体系认证的企业市财政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5万元。
寒亭区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
临朐县推行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标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为5万元。
高新区对当年度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审核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当年度三类专利授权量在20件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励。
济宁市
金乡县开展专利产业化项目、企业专利导航项目,完成知识产权“贯标”、认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商标品牌示范单位,每家奖励10000元。
高新区对当年度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审核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当年度三类专利授权量在20件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任城区对新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10000元奖励。
梁山县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认定的,给予3万元奖励。
威海市
威海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CB/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按照不高于“初次认证,监督审核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总额给予补助,每家资助不超过5万元。
环翠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CB/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且当年申请发明专利2项以上(含2项)或当年授权发明1项以上(含1项)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乳山市对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5万元扶持。
济技术开发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CB/1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且年度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资金扶持,已享受国家、省、市资金补助的企业不重复享受。
日照市
日照市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
滨州市
滨州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验收且符合《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及认证领域相关规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聊城市
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5万元/家奖励。
德州市
进一步树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CB/T29490-2013),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综合水平,对通过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2万元资助。
临沂市
河东区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CB/T 29490-2013)认证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上升为省级及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平邑县
对通过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补助,对上升为省级及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的企业,在省级补助10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补助。